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为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共包括六章24条,包括总则、存托凭证发行资金管理、存托凭证跨境转换资金管理、存托凭证存托资金管理、统计与监督管理、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