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十项措施助力跨境发展
一、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广东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二、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实现翻番。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建设3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及服务企业数达10万家。 三、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 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提升仓储物流效率 各地将仓储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跨境电商集散分拨、分拣配送等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实施“快递出海”工程,支持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物流效率。 五、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 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支持海外仓企业研发智能仓储技术、拓展航空货运业务。 六、提高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 支持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货运中心、前海离港空运服务中心和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等项目建设,发展“海陆空铁”多式联运。 七、优化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积极推动完善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政策,为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提供涉税辅导个性化服务。 八、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的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运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融通仓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九、引进培育高层次跨境电商人才 各地将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运营管理、海外媒体投放等跨境电商人才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支持范围。 十、提高跨境电商企业海外风险防范能力 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开发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的保险产品新模式,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境外平台规则和出口目的国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企业合规运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