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就涉及向电商卖家征收网上销售税的案件发表了意见。
在美国,销售税是由各州进行管理的,而非由联邦政府管理。因此每个州都可以制定自己的销售税规则。而在州内,可能还设有地方的税收辖区,如县、市或税区,会征收额外的销售税。
在美国有超过1万个这样的税收辖区,但这类税务都是由州进行征收的。这意味着卖家需要与多达51家(50个州外加哥伦比亚特区)的销售税征收机构进行税务交易。
DELAWARE(特拉华州)、MONTANA(蒙大拿州)、NewHampshire(新罕布什尔)与OREGON(俄勒冈州)不征收任何销售税。Alaska(阿拉斯加州)没有州级的销售税,但需要缴纳其他地方级的州税。
最高法院推翻了先前的两项裁决,即要求卖家先有物理存在(实体店),才对其征收销售税。
因此,除非零售商在州内设有办公室、仓库和雇员,否则州不能强迫零售商向消费者征收销售税。这就是为什幺这幺多小型企业只在自己州内征收销售税,而从来不在本州以外的地方征收的原因。
但现在,最高法院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并表示各州可以使用其他手段来确定何时需要进行销售税征收。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并没有表示成交量是决定NEXUS(“州关联”)的唯一要素。NEXUS是对何时需要征收销售税的最低要求。
最高法院只表示,其他地方法也是被允许的,因此所有关于实体位置的要求都没有失效,它们仍适用。这点对于颁布了“MarketplaceFacilitators”(电商平台促进法)的两个州来说都很重要。
接下来我们来具体看看销售税裁决会销对往美国市场的国际卖家产生哪些影响?
首先我们对不同情况的国际卖家进行了分类:
线上店铺位置/仓库:美国境外
货运始发地:美国境外
货运目的地:美国境内
绝大多数国际卖家都属于这一类。他们在自己国内经营一家店铺,将产品从本国国内发给美国客户。
标准的跨境进口税和程序对这些境外卖家适用。没有州级的销售税规定适用于位于美国境外的卖家。
任何由产品配送而产生的进口税,都必须在交货时由接收者支付。
美国邮政包裹(USPS)、联合包裹(UPS)、联邦快递(FedEx)和德国邮政DHL都经营自己的报关服务,并会管理产品的进口,直接与收货人一起处理税务问题。
如果你的产品到美国的配送,是由这4家物流公司以外的公司负责的,你应该与你的物流公司进行联系,确保他们为你处理了报关服务。但这与销售税无关,这只是将产品运往美国的标准程序。
小结:这类卖家不用做出任何调整。
包括:
·在自己网站上销售的卖家
·在eBay和Etsy等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卖家
·来自美国境外、使用亚马逊FBM(卖家自发货)的第三方卖家
·从美国境外仓库发货的亚马逊FBA卖家也属于这个类别。但亚马逊可能会对此类货物针对每个不同国家实施内部政策。因此,重要的是要始终保持对亚马逊FBA跨境贸易政策的了解。
线上店铺/仓库:美国境外
产品始发地:美国境内
货运目的地:美国境内
注:该类别也适用于亚马FBA的发货,但针对FBA还有其他一些因素需要考虑。
一小部分国际卖家可能是归于此类的。
如果国际卖家使用的是像UPS、FedEx、DHL等物流服务公司,或亚马逊FBA、Selery这类的物流服务,那幺各州颁布的销售税征收新法可能会适用于这些卖家。
在征收销售税方面,最高法院没有设定一个最低限度的门槛或者任何具体的指示。
最高法院认为,它只能根据现行法律来提供自己的意见,而且这些法律还需要属于美国宪法的范围内。
只有美国国会(USCongress)才能颁布适用于各州的法律,从而为所有卖家设定一个销售税的最低限度。虽然在之前已经有过几次尝试,但这并没有发生,也不清楚国会是否会采取行动。
理论上说,每个州都可以制定自己的销售税标准,但这种做法似乎并不明智,除非这个州想要在最高法院上诉讼本州的标准。
出于这个原因,人们普遍认为许多州最初将会遵守南达科他州的法律,该法律要求每年交易额达到10万美元或者累计交易达到200笔的卖家向当地居民征收销售税。
国际卖家可能需要与他们在美国的配送服务机构进行联系,讨论销售税带来的变化。
从短期来看,如果你的销售额远远低于每年10万美元或者200笔交易的标准,就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小结:大多数卖家是不需要进行任何改变的,除非他们通过这个方法在美国获得了可观的销售额。
这部分信息也同样适用于以下卖家:
·在自己的网站上销售
·在eBay或者Etsy等平台进行销售
·通过亚马逊FBA美国仓库发货(具体请参见后面的一节)
·通过亚马逊的第三方平台(如FBM)进行销售(不管是美国站还是其他国际站)
通过亚马逊FBA美国仓库发货
在线商店/仓库:美国境外
产品始发地:美国亚马逊FBA仓库
货运目的地:美国境内
使用亚马逊美国站FBA的国际卖家将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使用FBA向华盛顿和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以外美国顾客发送的货物,需要与上一节中“从美国境内仓库发货”的货物遵守同样的规则。
但是,根据华盛顿和宾夕法尼亚州颁布的法律规定,亚马逊负责征收这两个州的销售税。
这两个州在其销售税法中增加了条款,规定在本州内有实体存在的平台需要负责向其第三方卖家征收销售税。
该法律被称为“MarketplaceFacilitators”(电商平台促进法),请在下面的章节中了解更多细节。
不过,电商平台促进法给美国电商卖家和国际电商卖家带来的影响,几乎是一样的。
如果一个产品是由亚马逊FBA完成配送的,则亚马逊必须征收其销售税、报告并向该州提交销售税。
其中包括:
·从亚马逊美国FBA仓库发货的货物
·通过亚马逊美国站的第三方平台完成销售,但由亚马逊以外的配送服务配送,如亚马逊FBM。
将会有更多州颁布“电商平台促进法”,这居然是好消息?
亚马逊美国站的FBA销售无疑受到了“电商平台促进法”的影响,亚马逊开始对发往这两个州的产品征收销售税,不管卖家的合法地址是在美国还是其他国家。
Etsy在华盛顿和宾夕法尼亚州颁布了征收销售税的条款,但从其语言描述上,该条款可能只适用于美国和加拿大的卖家。
但有趣的是,Etsy在这些州没有设立实体地址。
显然,该公司主动选择遵守这些税法。
针对从美国境外将货发到华盛顿和宾夕法尼亚州这两个州的海外卖家,亚马逊或者Etsy是否会向他们征收销售税,目前尚不清楚。
两项“电商平台促进法”的措辞均表明,从技术层面来讲,这些国际卖家应该缴纳销售税,但这点我们还有待从两家公司中弄清楚。
华盛顿和宾夕法尼亚州没有向国际卖家收取销售税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国际卖家的listing通常属于这两家美国公司(亚马逊和Etsy)在海外所拥有的法律实体。
到目前为止,只有亚马逊和Etsy在这两个州遵守“电商平台促进法”的规定。
但是随着各州从最高法院的裁决中获得自由,将会有更多的州可能会在销售税征收方面颁布“电商平台促进法”。这又会给卖家带来哪些利好消息呢?
一方面,以这种间接的方式来征收销售税,可能对于电商卖家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这种方式将为卖家承担征收、报告和提交销售税的责任,卖家只要负责刊登产品和销售产品,而不需要把大量精力放在复杂的销售税规定上。
但显然,不利的一面是,如果通过更多的“电商平台促进法”征收征税,平台最终可能会试图收回与提高合规相关的成本,并最终将这些成本以费用增加的形式转嫁给卖家。
所有卖家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各州对销售税法做出明确的规定之前,各州是否有能力对已经颁布、但未充分执行的法律进行追溯性的执法。
最高法院似乎对南达科他州一案的法律相当满意,该法律明确禁止追溯执行,直到宪法问题得到解决。
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州的类似法律也会遵守这项规定。毕竟对于州来说,他们不会蠢到不给小型企业遵守销售税法的机会。
除非各州遵循南达科他州的法律,否则他们最终可能会让国会更快地介入这项裁决,或者找到另一个向法庭申诉的案件,而这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限制。
因为根据美国法律,国会可以制定法律,为所有国家制定一个单一的标准。
根据美国宪法,联邦政府对各州贸易具有监管权,可以颁布任何法律来建立自己的NEXUS标准,包括回到之前使用实体存在的规则。
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法律将取代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国会在州际贸易拥有这一项权力。
为什幺不推出一个类似增值税、中国销售税和GST的税呢?
理论上可能。但在政治方面,即使在今年11月的选举周期中,国会变得不再那幺保守,这个可能性也还是很小。
目前美国还没有一个联邦机构来处理联邦层面的税收收入。联邦政府要处理这类税务,得从零开始。
建立这样一个机构,然后尽力挑选出一个方案——规定这种税务多久征收一次、哪些销售额应该排除在销售税之外、这些税款该如何分配、汇回各州,完成这一整个流程需要花费数年时间,这也是联邦机构处理税务问题的复杂之处。
最后,这很可能还需要一个愿意签署这样一项法律的总统,而这是又一个障碍,而且只有靠政党在国会中获得绝大多数支持才能克服。
毫无疑问,现在美国的销售税法很“混乱”。
实际上,有一些很多卖家发现自己身处更加未知的境地,因为有些州的的法律虽已有规定,但由于还在等最高法院的裁决,所以这些法律还未执行。
你可以通过以下这几个渠道了解更多有关销售税的信息:
·Online Merchants Guild——这是一个代表小型电商卖家的行业协会,其网上论坛上有各种各样的话题,但现在的热门话题是销售税,协会成员一直在积极参与该话题。
·税务软件服务商Avalara ——Avalara是一个收费的税务服务机构,它与美国卖家和国际卖家合作,进行销售税的征收、报告和提交。
·税收工具TaxJar ——该税收工具与Avalara的作用类似,也是与美国卖家和国际卖家进行合作、征收、报告和提交销售税,也需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