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7月2日宣布了一项新规定,要求所有非美国籍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注册人以及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诉讼的当事人都必须委托一名获得在美国执业许可的律师代表代为处理。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商标申请人、注册人以及其永久合法住所或主要营业地点在美国境外的当事人。这些申请人、注册人和当事人都必须有美国国籍及授权律师代表他们在USPTO处理所有商标事宜。
此外,在代为处理USPTO商标事宜之前,代表任何人的持美国执照的律师必须证明他们是其律师事务所信誉良好的活跃会员,并提供其律师事务所会员信息。
负责知识产权的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Andrei Iancu表示:“企业需依靠美国商标注册来做出有关其品牌的重要法律决定。为了维护注册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了所有用户的利益,美国专利商标局必须拥有适当的工具来强制所有申请人和注册者遵守规定。这条规则是打击欺骗性提交重要一步。”
美国商标局局长Mary Boney Denison说:“几十年来,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都有这样的要求。我们相信,这项新规定将有助于提高提交给USPTO的文件的质量。”
据悉,新商标法的生效日期为2019年8月3日。如果卖家需要更全面地了解这项新的联邦商标法,请访问USPTO网站的规则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