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在成立时,往往会有一个或者多个人一起共同出资,是一个合伙企业。因此,当企业需要申请美国商标时,各位合伙人就会提出疑问:这个公司是我们一起注册成立的,公司是我们共有的,那商标是否也可以申请为共有的呢?如果可以,共有商标该如何申报?如果我们后续想将这个商标进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共有商标这个名义是否会对手续有影响?1、申报主体
共有商标需所有共有人共同提交申请,申报时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营业执照等),并明确共有关系及各自份额(如有)。若为共同共有,无需划分具体份额;若为按份共有,需注明各共有人的份额比例。
2、申请流程
选择申请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基于实际使用”“基于意向使用”“基于原属国申请/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延伸”等申请基础,提交相应材料。
填写申请表:在申请表中注明商标为共有商标,并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等信息。
签字要求:所有共有人必须签署申请文件(电子签名接受),或授权代表附书面证明。使用证据:需证明商标由全体共有人共同使用(如共有的网站、联合产品包装)申请基础:需明确所有共有人均参与商业活动(基于Use in Commerce to Use)通讯地址:指定单一通讯地址(建议使用共同代理律师地址),避免信息传递混乱。
禁止拆分使用:USPTO不允许按地域、产品或服务类别分割商标权(如A负责北美销售,B负责亚洲销售)。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分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