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新港海关查获了天津口岸今年以来最大一批“洋垃圾”,总重超533吨。
天津新港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进口的“铬矿”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夹杂有胶皮、塑料、砖块等,部分矿石表面有明显灼烧痕迹,与正常的铬矿差异较大。
天津新港海关查验二处进口查验一科副科长 孟令宏:经取样送检,这批货物的铬含量不足1%,正常铬矿的铬含量应该会达到30%以上。最终,我们判定这批货物为中国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也就是俗称的“洋垃圾”。后续,我们将全程严密监管这批货物,按照“从哪来,到哪去”的原则,确保货物全部退运出境。
下一步, 天津海关将依托大数据做好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紧盯矿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加大对货运渠道伪瞒报、夹藏走私固体废物的打击力度,严密封堵“洋垃圾”入境,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海关总署日前对外通报,5月24日,在济南海关所属潍坊海关监管之下,走私进口的143吨废轮胎经转关运输,从青岛黄岛口岸进行退运。
2022年2月,潍坊海关接到上级布控指令,对某企业从韩国进口的3批,共143.07吨旧轮胎进行查验,海关关员经实地查验分析,并送有关部门鉴定,这些废轮胎属于中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潍坊海关遂将案件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立案侦查。在潍坊港退运现场记者看到,这些废轮胎装满整整4个集装箱,轮胎破旧损坏非常严重。
济南海关缉私局潍坊分局侦查科副科长 王栋:像胎面的钢丝都已经露出来的轮胎,如果再翻新利用,钢丝露出来的地方在充气的过程中容易发生鼓包、爆胎,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容易发生爆胎。
据了解,走私进境的废轮胎主要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进行破碎,对其中的橡胶粉、废钢丝进行再利用,这种处理方式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另一种是进行轮胎翻新后再利用,将对驾驶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办案民警介绍,废轮胎在日本、韩国的售价大约每吨200元人民币,走私到国内的售价却达到每吨2000元。犯罪嫌疑人苗某在明知废轮胎属于中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情况下,仍以伪报方式将其走私入境销售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已被潍坊海关缉私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构成犯罪依法追责
海关提醒: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