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和国际支付的普及,外贸汇款骗局也愈发猖獗,本文将列举外贸汇款骗局的常见套路和风险提示,以帮助广大外贸人更好地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常见套路
钓鱼
出口商与买家的订单已经谈妥,把收款信息通过邮件发给买家后,在美滋滋等到账时,突然接到了买家在WhatsApp上的询问:“为什幺这次的收款账号改掉了?”出口商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因为他的收款账号根本没有变!
这是骗子早早就黑掉了出口商的邮箱,终于等到截胡这一刻。
对于这种最常见的钓鱼骗局,外贸人要注意保护邮箱密码:
绝不在任何非官网的地方输入邮箱账户和密码;不点击任何不明来源的链接或附件,包括“login”“click here”“update now”等图片按钮;定期修改邮箱密码,电脑定期杀毒;购买企业邮箱,设置登录保护,开通登录提醒,定期查看邮箱登录情况。
建议与客人互加WhatsApp等即时聊天工具,约定汇款前会double check账户信息,并强调,如果更换账户信息,一定要通过即时聊天工具或电话再确认一遍。
代付款骗局
“天使”买家下订单后竟然打了远远超过订单金额的一笔钱过来(甚至会一笔接一笔汇来更多的钱),更奇怪的是,这笔钱往往不是从买家所在的国家打来的。
此时买家说,多打的钱是希望出口商作为其在中国的代理,转给其他中国供应商的,可以支付给出口商一定比例的佣金。出口商一想这事多好,不仅自己收全了货款,还能从中赚一笔零花钱,一点风险也没有。
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就有个货款汇出地的公司找上门来,说自己遭遇了钓鱼,钱被黑进了卖家的账户,并报警要求冻结出口商的账户、返还货款。而此时出口商已经按照“客户”的指示把钱转给了“其他中国供应商”。于是经侦只能冻结这个“好运”的出口商的账户,然后再进入调查阶段。此时已必然会影响到出口商的正常经营。
对于这种骗局一定要警惕,你的职能不应该是简单地“出租账户”
“土耳其骗局”
这种骗局之所以被称为“土耳其骗局”,是因为土耳其海关的“奇葩规定”——
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将来如有任何变更,均需获得原收货人的书面同意。这样的规定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所有权在货物实际交付前已经转移至收货人,而不论收货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贸易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否则货物将被罚没(confiscate)并进行拍卖。不过45天届满后,收货人(买方)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每次30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此后,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因此,在收货人的配合下,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
对于长期滞留港口或者无人提取的货物,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此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
这为骗子创造了骗货的条件。骗子会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最后海关拍卖,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再高价卖出分赃。
同样搞“货到地头死”的海关还有印度。
一单未付,一单又来
这种骗局一般是买家有意识地一步一步将出口商拖入坑里,最终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再提出打折等一系列不合理要求。
比如买家要求付款方式做DP,最初的几单客户都是守信用的,单据到对方银行,会及时赎单,但后来付款节奏越来越慢,可货柜还是一个接一个地订,经常是前面的柜子还没到港,这边又发新货柜。突然,客户说货物有问题,要求打折,不接受就一拍两散。
此时出口商已经泥足深陷,只能忍痛打折以减少损失。
所以,即使是老客户,也一定要警惕他的“习惯性”拖欠!
假水单骗局
外贸中的“水单”,是指收货人在银行付款后拿到的回执,证明货款已汇出。
不少外贸人在客户T/T付款后会向客户索要汇款水单,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但你真的能看懂水单吗?
水单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项:
Value Date:打款时间
Funding Account:汇款账户
Funding Account Name:汇款账户名称
Beneficiary Name:收款人名称
Beneficiary Account Number:收款账户
Beneficiary Bank:收款行
如果上述信息全部正确,但汇款迟迟不到账,则可以要求客户向银行索取MT103报文。你可以把MT103报文理解为快递单号,通过这个“单号”,你能查询到“快递”到底寄出了没有,什幺时候寄出的,以及其他详细信息。
总之,外贸人务必警惕假水单,货款不到账,绝不放货!
信用证骗局
有些国家(如孟加拉)要求进口必须走信用证,但他们的某些银行信用真是一塌糊涂,各种违规操作:
放不放款是买家说了算,银行与买家串通,在没有不符点的即期信用证交单情况下,拖延付款时间,或在客户没有办理付款手续的情况下放单,客户提货或看货后向出口商提出质量索赔,被迫出口商降价,导致经济损失。
所以在接信用证订单时,务必做好信用证的审证工作,保证没有不符点。如发现不符点,交货之前必须改证,尤其是交货期,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使客户提出接受不符点交单,也不能接受,坚持改证后发货。此外,需要给发货、交单留出充足的时间。
认证骗局
这种一般是检测、认证机构的托儿。买家谈订单时很豪爽,但是一定会强调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很高,必须到他们制定的认证机构去做检测or认证,费用当然要出口商承担。
这种损失虽然相对于前面几种是比较小的,但也浪费了外贸人的时间与金钱。
对于我们外贸人来说,常在河边走、确保不湿鞋的原则就是,在任何厚利的诱惑之下,仍然坚守自己的底线。对于一些“天上掉馅饼”的订单,也不妨多问问自己,好事为何来得如此容易?
骗注册费
非洲肯尼亚客户,自称是政府某部门的采购代理,看中了A公司产品,希望投标,愿100%前T/T的方式采购,政府不差钱,付款方式非常诱人。
A公司业务满心欢喜地弄投标资料。过了一个礼拜,终于等来了签合同的通知,只是需要签署的合同跟普通合同不一样,客户说是“联邦高等法院认可”的合同,或须委托当地律师代为签署。
签合同的前置条件是供应商需交纳律师费并在政府登记,交付注册费。
经理犹豫了一下,请示在国外出差的老板。在此期间,客户不断催促A公司,说赶不上交期,换别家了。老板权衡了一下数额,能承受,奔着以小博大的目标,大笔一挥,批了。
等公司交完上述各种费用后,再也无法联系上该买家。
低开发票不可取
很多人觉得客户要求低开发票逃税是人之常情,为了加固合作关系,在不影响自己收汇退税的情况下,帮忙配合一下也没关系。但其实风险很高,一不小心就容易钱货两失。
低开发票简单讲就是:简单来说,就是进出口发票货值不一样,出口是正常的,进口发票也是公司提供的,只不过金额更低。
出口商被要求协助提供低面额发票,一般是为了帮助进口商逃避进口关税。
但这样其实是违法的。低开发票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没抓到不代表没事的。
而且贸易风险高,进出口发票金额不一致的“黑白合同”不受任何一国的法律保护。
当货到港时,如果进口商商誉不佳,拿着低价发票主张货权,与货代勾结赖掉尾款,此时出口商协助进口商逃税在先,追偿尾款的诉求将难以得到当地法律的支持。
另外,就是会被进口国纳入黑名单。
一般而言,进口发票会在海关处电子存档备案。一旦两国海关上线EDE(电子报关通关)系统,出口商作为逃税帮凶将被列入进口国海关黑名单。如信誉受损不利于企业在该国市场的长久发展。还会损坏行业整体利益。
低开发票影响的不仅仅是中国制造的商誉,更将成为一颗随时可能被进口国引爆的“炸弹”。
因为低开发票而导致整个行业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后造成整个行业被进口国征收巨额反倾销税的例子,不胜枚举。
那幺,有哪些国家客户爱低开发票呢?印度、巴基斯坦、印尼、孟加拉国等比较常见,特别是印度,他们要是要求要低开发票,千万不要答应。那像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他们对信用比较看重,一般不喜欢逃税。
外贸汇款,风险规避小提示
不要有侥幸心理
在与非洲买家贸易往来时,不要接受风险高的支付方式,远期L/C或货到付款的D/A、D/P等付款方式。最好是100%T/T预付,或T/T预付50%货款,尾款在发货前T/T支付。
一些非洲小银行开出的L/C也是不可接受的,必须经过第三国且资信佳的银行保兑,最好采用跨国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出具的信用证。
提防无良机构
注意,非洲有些银行资信不佳,如采用D/P的支付方式,银行可能和客户勾结,在没付货款的情况下放单。
还有些非洲国家海关和客户勾结,只凭提单传真件上的号码就可以将集装箱提走。
因此,当客户只T/T预付了部分货款,发货后再付余款以赎取正本提单时一定要注意,发货后给客户传真副本提单时要将提单号、集装箱号涂黑,同时在提单“Consignee”一栏显示“To Order”,而将买家收货人名称写在“Notify”栏。
只做分内事
注意!任何代收代付都是违法的,这是洗钱的一部分。
客户如果委托你代采购,或者以提供佣金请你帮忙,一定不要轻易接受。代采购你可以帮忙找货源,但不要帮忙转手付账。
先收款,再出货!支票或汇票在银行托收成功之前,不要忙着出货。
小心遇到票据伪造或托收失败的情况,陷于被动。收到水单也坚持入账后再发货,保不齐会有假水单。
另外,在付款路径上必须明确要求对方以买家自己的银行账户来进行外汇支付,可以事先要求客户打一笔定金,数额不高,起到测试账户的作用即可。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锁定买家的真实性,有效降低诈骗风险。
一定要做背调
对新客户的背景调查不能省。我们有很多方式可以核实,比如谷歌搜索、领英、对方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在使用电子邮件沟通时,客户必须使用企业邮箱。如果客户是中间商或者代理商,需要提供相关书面授权。
更换收货人,付款路径,收款账户等关键信息时,双方需要约定使用企业官方邮件发送通知并电话确认。
如果有疑问,我们也可以直接找企业核实。
控制货权
买家如果是骗子,那目标一般是货物。对出口商而言,有效控制货物的物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当客户要求指定货代,或者提单信息收货人和合同信息不一致时,一定要警醒。
如果付款人跟收货人或收货地址不一致,又没有相关说明,那大概率是骗子,如果客户指定第三方收货地址,一定要索要其详细信息并确认二者关系。
有疑问就直接问,买家一般没有任何动机隐瞒自己的发货安排信息,也没有任何理由隐瞒真实的物流信息。
最后,再多说一句,跨国贸易合作周期长,地理范围广,一旦遭遇诈骗,供应商往往损失巨大,挽回流程复杂,举证繁琐,维权成本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