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保险是指专门为海上运输设立的货物运输过程中涉及载运货物财产损失的保险。海运保险一般由承运人负责购买,也可以由委托方根据需要单独购买。海运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这三类险别不需要附加在其他险别项目下就可独立承保。
我们通常投保的是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基本险别
1、平安险(F.P.A.)——单独海损不赔
平安险的英文全称为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写为F.P.A.,意为“单独海损不赔”。
具体责任范围包括: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natural calamities)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accidents)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accidents+natural calamities)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falling of entire package or packages into sea during loading, transshipment or discharge)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reasonable cost incurred by the insured on salvaging the goods or averting or minimizing a loss recoverable under the policy)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losses attributable to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at a pert of distress following a sea peril as well as special charges arising from loading,warehousing and forwarding of the goods at an intermediate port of call or refuge.)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sacrifice in and contribution to general average and salvage charges. )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
2、水渍险(W.A.)——单独海损负责
水渍险的英文全称为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写为W.P.A或W.A.,意为“单独海损负责”,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f. p. a. condition as above,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s partial losses of the insured goods caused by heavy weather, lightning, tsunami, earthquake and/or flood.
3、一切险(A.R.)
一切险的英文全称为All Risks,简写为A.R.,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只包括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the f. p. a. and w. a. conditions as above, 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insured goods whether partial or total, arising from external causes in the cause of transit.
实操中缮制需注意的内容
投保信息:具体参照下面保险单内容
(主要有如下:1、被保人信息【一般为收货人】;2、保险金额【是否加成1.1】;3、提单信息【船名航次、开航日期、品名、港口等】)
及时投保
国际惯例ISBP745也对货运险的投保时间日期作了规定:保险单据的起运日期不能晚于装运日期。
预约投保,预投保,保险公司是非常欢迎投保人用这种方式的,一方面说明投保人的风险意识比较好,另外一方面提前预保可以规避道德风险。
现有的方式
1、外代上提交,可先制作草稿,待船开后确认日期在提交。2、直接保险公司提交。信息交由保险公司制作草稿,先核对,待船开后确认日期在提交。
开航后投保,保险公司会根据航程来判断保险类别。若航程过半,可能只能投平安险,需与保险公司确认。
保险公司一般是规定:进出口海运的走船7天内的或者没有超过航程三分之一的,还是可以投保的,而需要提供“倒签保函”了(倒签保函就是保证货物在投保前还是安全的意思,投保之后出险的才能理赔)。
如果是超过了走船7天的或者超过航程三分之一的,那保险公司会认为这种是道德风险增加(被保险人是认为风险增高的时候才投保,所以会提高承保条件,免赔额,保费等);具体以保险公司为准。
计算方法:
保险金额=发票到岸价( CIF 价)*发票加成率(一般是加成10%)= CIF 价*110%
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 CIF 价的110%,特殊不超过CIF价120%。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单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成立保险合同关系的正式凭证,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或对保险人上诉的正式文件,也是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
在以CIF术语成交的国际贸易合同中,保险单是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的单据。保险单可以转让,它通常是向银行进行押汇的单证之一。
主要内容包括
1. 保险单号
每一份保险单都有一个单独的保险单号。这个保险单号是在保险公司审核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単后,如同意投保人的保险请求,由电脑系统自动编号生成。
2.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人即同意投保人保险请求的保险公司或其分公司。被保险人即提出保险请求的投保人
3. 合同号、发票号、信用证号
由投保人提供。
4. 保险标的物的名称、标记、包装及数量
由投保人按合同或发票上的相同数据填写。
5. 保险金额
一般是按照货物发票的CIF价另加10%的预期利润作为保险金额。
6. 保险险别
由投保人按照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上买卖双方确定的保险险别填写。
7. 保险费
也称保费。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算出。
8. 装载运输工具及起运日期
如海洋运输货物,装载运输工具则填写货物实际所装载的船名,起运日期一般为船舶开航的日期。
9. 起讫地点
一般填写为自装运港(英文名称)至目的港(名称)。如货物须在途中中转,还须填写中转港(名称)。
10. 保险人名称、地址、签章
承保保险公司的全称、详细地址及负贵人的签章。保险单只有在保险人签章后才有效。
11. 赔款偿付地点
赔款偿付地点一般在目的地(目的港)。保险单上一般会列明保险人在目的地的分公司或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12. 保险单签单日期
保险单签单日期按一般不得迟于货运单据所表示的装运日、发货日或联合运输的收买待运日(否则,就是倒签保单了)。
13. 保险条款及特别约定条款
保险单正本的背面有详细的保险条款。如当事人双方对保险单上所想定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增补或删减时,可在保险单上加贴条款或加注字句。保险单一般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索赔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交正本保险单
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保险人发给被保险人,证明货物已经投保、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文件。它简化了保险单证,凭证上仅列入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数量、保险金额、险别、运输工具、起讫地点。保险凭证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但在L/C信用证上规定必须提交保险单时,一般不能以保险凭证替代保险单。
联合凭证
联合凭证又称承保证明,是中国保险公司特别使用的比保险凭证更简化的保险单据。保险公司仅将承保险别、保险金额及保险编号加注在中国进出口公司开具的出口货物发票上,并正式签章即作为已经保险的证据,它是最简单的保险单据。它只能在港澳地区、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部分华商中使用,对其他国家和地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均不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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