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美国地区跨境电商的小伙伴来说,商品需要运输到美国境内地区,都是需要经过美国海关的,其中就涉及到向美国海关提交舱单的问题,那幺美国海关舱单提交有哪些规定?如果你还不知道向美国海关舱提交舱单的注意事项的话,本文就给大家来说说美国海关舱单提交规定与要求介绍。
对于做跨境电商的小伙伴来说,海关是不可避免要接触的,如果你是出口到美国的话,那幺就需要了解美国海关的一些规定及要求,那幺我们向美国海关舱单提交有哪些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无船承运人
按照新的条例规定,对国际承运人保证金的条件要做出修改,首先要确认无船承运人作为舱单提供方的地位;其次对于交纳了保证金并被挑选出来按照4.7和4.7a条款向海关提供电子舱单的无船承运人,要明确他们的义务,以便他们能够在货物装船前24小时或更早地向海关提供舱单信息。无船承运人如不遵守这些义务,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清偿损失。
2、卸货许可保证
新条例还规定,如果承运人不能在货物装船前向海关提供货物报关信息,海关在要求民事罚款以外,还会延迟整船或部分货物的卸货许可保证,直到收到要求的所有单证。
3、散货和件杂货
海关最终决定,散货船可以得到提前24小时申报规定的豁免,件杂货根据每船的具体情况,也有可能申请此项豁免。参加船舶AMS计划的船公司如享有24小时提前申报的豁免,必须在船舶到达美国港口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货物信息。对于非自动申报的承运人,要在船舶到港时向海关申报货物信息。美国海岸警卫队虽然有96小时前预抵港报告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很少这样要求。只有海岸警卫队严格执行了这项要求以后,海关的措施才能够实施。
4、符合参加条件的无船承运人
根据海关的最终规定,凡是在FMC登记并且在海关交纳了保证金的无船承运人都可以包括在海关的电子申报计划内。
5、舱单信息的保密性
为了保证舱单信息的保密性,19 U.S.C.1431(c)条款做出了限制,只有进口商和收货人才有资格填写需要保密的证书。尽管目前的规定允许进口商或收货人的代理来填写他们的证书,海关不能把无船承运人看作是“事实代理”而允许他们填写证书。因此需要对海关条例103条款作出修改。针对这一情况,海关不久将发布一个单独的联邦登记通知,将填写证书的许可扩大到需要代表进口商和收货人填写两年一次的证书的代理。
6、无船承运人的保证金
目前美国的船舶代理负责国际承运人保证金保险。同样,无船承运人也将到海关办理各种手续,为了确保他们提供信息的正确性,海关将要求他们提供相同等级的保证。只要无船承运人能在装船前及时向海关和承运人提供货物信息,就无须承担责任。
海关的港口负责人在他们各自的权限内享有确定保证金金额的权力。对于保证金所覆盖的无船承运人责任范围,海关总部要颁布政策指导标准。和以往一样,这种政策指导会确定保证金的最低标准。根据海关条例的授权,每个港口的海关负责人都有权根据他们的经验制定更高保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