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传发布(电传发布):
这是电汇的简称。提单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发送到目的港的船运公司。收货人凭盖有“电传放行章”和“电传放行保证书”的“电传放行单”,可以更改提单并提货。
即要求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人直接放行货物,不需要正本提单。只要能证明是收货人和电传放行人,货物就可以提货。
优点是方便、快捷、安全(避免丢失提单的风险)。
缺点是发货人不能控制货物的权利。
海运提单:
由船务公司签发的正本提单,是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货,可以背书转让,是重要的单据;托运人从货代处取得正本提单,扫描给CNEE,再支付给代理人。托运人将全套提单快递给CNEE。更常用的是海运提单;
优点是方便买方立即提货,简化手续,节约成本;
SWB(海运单):
一旦货物从SWB运出,货物权利将从发货人转移到CNEE,也就是说,CNEE可以直接去提货。SWB不需要正本或电传放行费来提货。对于受信任的公司,可以采用此发布表单。
其优点在于货物的快速交付,方便快捷,可用于多种用途:1。在收到所有付款后,可以制作货运单;2.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专门负责其母公司在国外的采购。
缺点是我们拿不住货物。
目的港放行:
也就是说货物的含义,这种下达订单的方式很少使用。它用于以下特殊情况:
提单遗失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公司或者代理人出具保证书,向收货人签发提单;
提单签发较晚,货到了,为了早点提货,我们也可以接受保证指示,放行货物。
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通常不采用这种方法;
总结差异:
SWB是一种船舶提单,类似于电传放行。一旦海运单被确认,代理人将在货物到达港口后直接将货物交给收货人。
并通过电传放行,即使货物抵达N港,只要发货人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放行货物,代理机构也不会将货物放行给收货人;
SWB与B/L的主要区别在于SWB不具备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是物权凭证,提单可以背书转让(指征性提单),海运单不能转让,海运单托运人只能是海上指定的收货人。运单。
只要收到货款,上述形式的交货就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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