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全球最大的纺织品服装进口国,美国年人均纤维消费量超过20公斤,其80%以上的纺织品服装都从外国进口。而中国是向美国出口纺织品服装的主要国家之一。
美国服装进口关税税率等相关规定
中国出口美国纺织品服装的主要类别:
近年来,中国出口美国纺织品服装依次主要为:常规型和敏感型两种。
常规型:常规型产品是按照美国市场对中国进口的一般需求分类的,是指我出口美国市场的一般分类。目前,我出口美国市场的主要品种为:多样化梭织服装(占大约45%)、外衣化针织服装(占35%)、系列化家纺产品(占约20%)三大主要品种; 常规型:常规型产品是按照美国市场对中国进口的一般需求分类的,是指我出口美国市场的一般分类。目前,我出口美国市场的主要品种为:多样化梭织服装(占大约45%)、外衣化针织服装(占35%)、系列化家纺产品(占约20%)三大主要品种;
敏感型:敏感型产品是指美国对我出口进行数量限制时期的商品,其实就是美国需求量极大,或称是美国消费者必须消费的产品,当然也是我出口美国的紧俏商品。由于2008年以前美方一再对我单方面设限,且给予的数量小,如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等敏感紧俏类别商品等的中国海关统计清关率一直保持接近100%。美国政府自2007年1月1日起对从中国出运的等21类纺织品实施数量限制,数量限制将持续到2007年12月31日(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产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别为2002年以前一体化产品),主要为:棉制针织衬衫(338/9类)、棉制裤子(347/8类)、棉及化纤制内衣(352/652类)、棉制及化纤制胸衣(349/649)、合成纤维布(620)、袜子(332/432/632)、精梳棉纱(301类)、棉及化纤制梭织男衬衫(340/640类)、化纤制针织衬衫(638/639类)和化纤制裤子(647/648类)。
服装出口美国关税税率
美国海关服装常见产品类关税(棉制类:16%)。
美国服装关税会因为不同的材质、不同的款式等原因而有所不同。除此之外,男装、女装以及童装的关税也有所差别,正装与休闲装、以及服装面料的不同关税都是有差距的。一般关税分类如下:
1、化纤类产品进口税率高。化纤分为:合成纤维和人造纤维,他们的税率基本是相同的,合成纤维主要代表是:涤纶、腈纶、丙纶、腈纶、氨纶等,人造纤维的主要代表是:莫代尔、粘胶、人造丝、天丝等。如毛衣为例,化纤质地的进口税率高达32%,算是服装中税率最高的种类,而棉制毛衣的税率只有一半:16.5%,差距成倍。
2、棉制类服装进口税率低。只要产品的棉成分大于50%,就归纳到棉的海关编码。同样是连衣裙,棉制的梭织连衣裙美国进口关税是8.4%,而化纤的是16%。3.天然的、稀罕的纤维成分的服装,美国进口税率会更优惠。如羊毛、丝绸、苎麻、皮革等材质,税率则是大幅度地优惠,如裤子,麻料的税率是2.8%,含量在70%以内蚕丝的美国进口税率是7.1%,如果蚕丝含量大于70%,税率才1.1%。看来,这类材质更受联邦政府的青睐。
3、男式女式(男童女童)的美国进口关税有差异。个别款式,男式和女式的进口税率是相同的,如毛衣、套头衫、T恤、牛仔裤等商品,但大部分情况是有1~5%的差异的。如针织棉制长裤,女式(女童)的是14.9%,而男式(男童)的是16.1%;梭织化纤长裤,女式是28.6%,男式是27.9%;如梭织棉制衬衫,女式是15.4%,而男式是19.7%。所以需要准确的美国进口税率,男式女式、成分、织造工艺,都是必须要确认的关键。
4、针织和梭织的美国进口税率也有差异。相同的成分和款式,针织和梭织对税率也有影响。如女式棉制外套,针织的美国进口关税是15.9%,梭织的是8.9%。
美国对进口服装的相关规定
1.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要求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则。相关规则为:
(1)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重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排列;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
(2)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维名称一并使用;
(3)纤维成分可于标签背面标明,但有关资料必须容易找到;
(4)占纤维总重量不足5%的纤维不应以名称识别,而应列为其他纤维,但毛或再生毛及具特殊功能的纤维除外。
(5)关于产品的原产地标签,美方规定,除非有先例允许其他标记方式,否则所有服装必须以布标签标示原产地。
2.服用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
该标准主要针对服用纺织品(帽子、手套、鞋子例外),将服用纺织品的易燃性能分为 3 类。
一级:常规可燃性,通常指表面平坦织物通过规定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3.5s,或者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 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7s,此类纺织品适合用来制衣;
二级:中等易燃,通常指表面起绒织物通过 规定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为 4~7s,此类纺织品也可用于服装,但须谨慎;
三级:快速剧烈燃烧,通常指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4s,此类纺织品不适合用来制衣。如果被检测 认为是高度易燃的,那幺根据该法规,这种服用纺织品是不允许被交易与买卖的。按标准中的测试方法类 似于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 ASTM D 1230(45?倾斜法),每次测试需要 5 份尺寸为 5.08cm(2 英寸)× 15.24cm(6 英寸)的试样,分别在干洗和清洗前后进行测试。
3.儿童睡衣可燃性标准
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0~6X 号)与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7~14 号)分别适用于 0~6X 号与 7~ 14 号的儿童睡衣,包括睡衣、睡裤和类似服装,但尿布、内衣裤,婴儿服(小于 9 个月的)、紧身服不认 为是儿童睡衣(但它们应该满足 16C.F.R.1610 和 16C.F.R.1611 的要求)。两项标准所规定的测试方法和阻燃 性能要求基本相同,要求按照法规中所具体规定的测试方法(垂直法),对 5 个 8.9cm×25.4 cm 的样本进 行检测,样本的平均炭长不超过 17.8 cm(7 英寸),单个样本的炭长不超过 25.4 cm(10 英寸)。此外, 法规还要求在儿童睡衣的永久性标签上标明防护要求的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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