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岛金融监管委员会(FSC)成立于2015年11月1日,接管金融监管委员会及保险和基金管理局的职能。amz123 关于马恩岛金融监管委员会(FSC) 监管目标有: 1.保障按规范开展业务的客户的利益; 2.减少金融犯罪; 3.通过有效的监管维护马恩岛金融服务、保险、基金的优越性,以促进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马恩岛的经济和发展。 职能: 1.监管在马恩岛开展受监管业务的法人,业务范围包括存款机构、投资业务、、集体投资计划服务、信托服务以及现金转移服务、保险和基金; 2.维护监管机构的发展; 3.调查违反“反洗钱反恐融资”法令的个人或组织; 4.监管负责管理、行政、公司实体事宜的管理人员。 申诉维权 1.一封正式的申诉信必须由受机构直接影响的人发起,或与申诉主题有直接利益接触不接受匿名投诉; 2.正式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寄往首席执行官,并指明这是一封正式申诉信; 3.如果申诉是以语言形式,将不能得到迅速解决。如果想要进一步调查,要求发起书面申诉。 收到信件后,处理流程如下: 1.由与此投诉无关的高级员工进行调查; 2.会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申诉,并以最快的速度去解决。我们争取在4周内完成对您申诉内容的调查。如果没有完成的话,我们会在4周内写信通知您我们的进程; 3.调查一旦结束,我们会寄给您一份报告。报告中将说明您的申诉正在处理中以及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来弥补这个情况。 如果您的投诉受到拒绝,我们也会解释原因。如果觉得没有收到公正的处理,可以写信到本机构董事会要求一份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