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新加坡专利无效制度
新加坡的专利无效制度主要通过专利撤销程序(Revocation Proceedings)实现,其法律依据是新加坡《专利法》(Patents Act)第80条。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说明:一、管辖机构1、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专利注册处(Registry of Patents)负责行政撤销程序。适用条件:专利未涉及法院诉讼(如侵权诉讼),且为新加坡授权专利。特点:程序快捷、成本较低(通常在9-12个月内完成)。2、新加坡高等法院(High Court)适用情形:专利涉及侵权诉讼时,撤销请求可作为反诉提出。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独立撤销诉讼。特点:程序更复杂,允许证据开示和交叉质询,但耗时更长(可能需1-3年)。
【实用知识分享】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定义、特点、最新发展
一、什幺是PPH?(一)PPH的目标支持申请人在全球范围内快速获得稳定的专利权参考在先审查意见,减轻检索和审查重复性工作,提高专利局的审查质量(二)PPH的定义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简称PPH)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是专利审查机构之间开展的审查结果共享的业务合作,当申请人在在先审查局(OEE)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便可以此为基础向在后审查局(OLE)的对应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一文看懂】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异议制度
前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rganisation Africain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OAPI)采用独特的单一商标注册制度,即一份申请、一次审查、一次注册,其效力自动覆盖全部17个成员国。在这一高度集中的体系下,商标异议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利害关系人阻止可能侵犯其权利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商标获得区域注册的核心法律途径。本文将系统解析OAPI商标异议制度的五大核心要素。一、 商标异议受理机构OAPI体系的单一性决定了其异议程序完全由OAPI总部(位于喀麦隆雅温得) 集中受理和裁决。
【最新通知】新加坡专利商标官费将于25年9月1日起进行上调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近期已宣布将上调部分与商标、专利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相关的官方费用。大部分调整后的费用将于2025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另有部分费用变动将于2026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其中主要更新的费用有这几个内容:增加商标申请费、专利合作条约(PCT)检索费和初步审查费;提高商标和专利续展费;增加专利超额权利要求费,降低门槛,鼓励提交简明的权利要求集;专利超额权利要求费支付从授权阶段转移到答复书面意见阶段;增加某些修改费用;增加某些延长时间费用;降低植物品种保护申请费。具体调整前后费用对比如图所示👇👇👇需要提醒大家:此次费用调整分为了两个阶段,大家需要格外注意每个项目费用上涨的时间。
【专业知识】波兰专利无效制度
前言波兰的专利无效制度主要由《波兰工业产权法》(Act on Industrial Property Law, 2022年修订)和《民事诉讼法》规范,其核心程序包括行政撤销程序和法院诉讼程序。以下是详细分析:一、管辖机构1、波兰专利局(Urząd Patentowy RP, UPRP)负责行政撤销程序(撤销专利或实用新型)。适用条件:专利授权后任何时间均可提出撤销请求。特点:程序相对快捷,费用较低。2、普通法院(地区法院/省法院)适用情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作为反诉提出无效请求。直接向法院提起独立无效诉讼(需证明法律利益)。特点:程序复杂,允许更广泛的证据提交,但耗时较长(通常1-3年)。
关于海外知识产权,近期这几条新闻你也需要知道
一、 海牙体系——越南修改声明并引入变体设计标识越南政府宣布了与其实施国际外观设计申请海牙体系相关的重要变更。这些变更将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旨在更好地与国内法律保持一致,并为在越南寻求外观设计保护的申请人简化程序。主要更新包括:指定越南的国际申请不再需要包含权利要求书。越南现在允许请求延迟公布(最长7个月),不过根据海牙体系,标准的12个月公布期仍然适用。申请人在指定越南时,现在可以指明哪项设计是主设计,哪些是变体设计,这与国内法律要求保持一致。二、卡塔尔官方推行商标电子证书制度卡塔尔商标局已正式启动其服务的重大数字化升级试运行。
【专业知识】沙特阿拉伯专利无效制度
前言沙特阿拉伯的专利无效制度主要由《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法》(GCC Patent Law)和沙特本国法规(如《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工业外观设计法》)共同规范,其核心特点如下。一、法律框架1、双重体系:GCC专利:由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GCC Patent Office,位于沙特利雅得)授权,在沙特等6个成员国生效。沙特国家专利:由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授权,仅限沙特境内有效。无效程序:GCC专利需通过GCC体系无效;沙特国家专利需通过SAIP程序无效。2、主要法规:GCC专利法(1999年颁布,2014年修订)。沙特《专利法》(2004年颁布,2013年修订)及实施细则。
【一文看懂】尼日利亚商标异议制度
前言:在尼日利亚,商标注册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立品牌身份、保护商誉和防止他人搭便车的重要手段。然而,商标注册并非一蹴而就,其过程包含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保障环节——商标异议程序。该程序允许第三方对已公告但尚未最终注册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确保商标注册簿纯净性的核心制度。本文将系统介绍尼日利亚商标异议制度的关键要素。
【一文看懂】俄罗斯商标异议制度
俄罗斯商标异议制度一俄罗斯商标异议受理机构俄罗斯的商标异议由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 统一主管,具体由其下设的 专利争议委员会(Chamber for Patent Disputes) 负责异议案件的审理。Rospatent:承担商标注册审查、公告及异议材料的形式审查职责。专利争议委员会:作为独立行政机构,负责异议的实质审查、组织双方质证,并作出最终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向 俄罗斯知识产权法院(IP Court) 提起行政诉讼,其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文看懂】加纳商标异议制度
前言:在加纳建立和保护品牌,商标注册是核心步骤。为确保商标注册的公正性,防止冲突商标进入注册簿,加纳设立了商标异议制度。该制度为利害关系人提供了在商标注册前的关键阶段提出反对意见的机会。本文将系统介绍加纳商标异议制度的五大核心要素。一、加纳商标异议受理机构加纳商标异议程序的官方受理、管理和裁决机构是 加纳知识产权局(Gha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简称GIPO),具体由其下辖的商标注册处(Trademarks Registry)负责执行。核心职责:接收、审查异议申请人提交的异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将异议通知正式送达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被异议人)。接收、审查被异议人提交的答辩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