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用干货】实用新型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二)
二援引加入的手续审查1、R45第四十五条 (适用于首次递交日在1月20日以后的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或者错误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的部分内容,但申请人在递交日要求了优先权的,可以自递交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以援引在先申请文件的方式补交。补交的文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首次提交文件的递交日为申请日。《过渡办法》第四条 首次递交日在2024年1
【你可能想了解】韩国专利民事诉讼一审流程
在中国,一审诉讼程序中只有一次庭审,但韩国的一审民事诉讼通常由多次庭审组成,每次庭审只进行一天,每次间隔大约 4 到 6 周,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决定具体的庭审次数,直到法庭和当事人认为已提出足够多的证据足以作出最终判决为止。通常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庭审日期较短,而专利案件较为复杂,因此相应的庭审天数较多。一诉前调查在提起诉讼之前,原告(专利权人)或其律师需对被告是否侵犯其有效专利进行调查,同时也可调
《2024马德里体系指南》:成员主管局的作用
成员主管局基本上有两个主要作用,即作为原属局和作为被指定成员主管局。此外,成员主管局还必须可以协助和支持马德里体系用户,并在必要时向国际局转交注册人提出的关于变更或维持其国际注册的请求。ONE协助和支持马德里体系用户成员主管局必须可以协助和支持马德里体系的用户。作为原属局,该局可能需要帮助其本地申请人提交国际申请,并就基础商标的适宜性提供建议。必要时,主管局还可能在补正申请不规范时寻求申请人的帮助
【专业实用干货】实用新型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三)
三分案的手续审查1、R49.2 分案申请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过渡办法》第五条 提交分案申请的日期在2024年1月20日以后的,申请人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无需提交有关副本。第一章5.1.1 原申请中已提交的与分案
【你可能想了解】韩国专利民事上诉流程
一案件受理首先上诉人需要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原审法院会将上诉状转达给专利法院。专利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请求文件初步审查,若发现上诉理由不够充分时,上诉人会收到法庭的补交文件指令。不同于刑事裁判,在民事裁判中,对于上诉理由书的提交期限,并没有法定期限。由于两周的上诉期限比较紧张,上诉理由书不与上诉状同时提交的情况会比较普遍。虽然没有法定期限,但是在实际的民事裁判中,在收到上诉状之后若发现上诉理由不
《2024马德里体系指南》:主管局作为被指定成员主管局的作用(一)
1、如果被指定,被指定成员的主管局必须根据当地法律和惯例对国际注册(以及适用时的后期指定)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细则第 17 条、第 18 条之三和第 19 条发出关于保护范围的相关决定;如: − 临时驳回; − 给予保护的说明,或临时驳回后给予保护的说明;− 确认全部驳回;− 进一步决定的说明;或者− 无效宣告2、被指定成员的主管局还将收到并需要注意影响国际注册登记的许多其他通知,如注册人详细信
【专业实用干货】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撰写(一)
一申请文件撰写问题(一)权力要求书 1、清楚A26.42、得到说明书支持A26.43、必要技术特征R23.24、其他撰写要求(二)说明书、附图及其摘要1.说明书五部分2. 附图:缺失、不对应、照片等 3. 摘要缺少技术要点4. 摘要附图为多幅1、说明书的撰写2、说明书:记载与本申请无关的内容3、附图4、说明书摘要的撰写(三)其他申请文件
【码住,以备不时之需】韩国专利民事救济措施
专利权人可以主张的主要民事救济措施是实施禁令和请求损害赔偿,此外也可以主张让侵权人采取公开发表声明等恢复名誉或商誉的措施。-NO.1-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是最常见诉讼请求之一,由于专利侵权是民事侵权行为之一,因此专利权人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专利权人需要证明的事实包括:①原告是专利权人;②侵权人故意或过失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③侵权人的专利侵权行为不合法;④侵权人在侵权时具备责任能力;⑤
《2024马德里体系指南》:主管局作为被指定成员主管局的作用(二)
被指定成员作出的影响保护范围的其他决定进一步决定主管局已通知国际局其终局决定的,注册人可以根据国内立法对该局的这一终局决定提出上诉,例如向上诉委员会或法院上诉。被指定成员的主管局在商标被给予或拒绝保护后,如果得知影响保护范围的进一步决定(例如向主管局以外的机关提起上诉所产生的决定)时,必须向国际局发出进一步说明,指明商标目前受保护的商品和服务。如果上诉委员会或法院的决定只是确认了主管局在其终局决定
【专业实用干货】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撰写(二)
二回案答复典型问题(一)修改超范围 (二)答复无针对性(三)其他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