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了解常见的几种放货方式,不仅可以确保货物安全,而且还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及时把货送到客户手里,也就意味着能早日回收货款,避免资金周转困难。下面重点介绍国际海运的几种放货方式及区别:
1、电放(Telex Released)
(1)定义:是电报放货的简称。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只要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和被电放人,就可以提货。通俗的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方式。
(2)流程:电放的程序很简单,出电放保函向船公司申请电放,船公司同意后会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复印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
(3)优点:方便、快捷、安全,可以降低提单遗失的风险。
(4)缺点:发货人不能控制货权,且电放有额外的电放费用。
(5)注意: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能做电放,像古巴、委内瑞拉、巴西以及非洲的一些国家不能做电放。
2、OCEAN BILL(B/L 海运提单)
(1)定义: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它可以背书转让,是一种重要的单据;Shipper会从货代拿到正本提单,扫描给CNEE(Consignee的缩写,即收货人)后,安排付款,Shipper再将整套提单快递邮寄给CNEE,CNEE凭正本提单换提货单提货;海运提单用的多一些。
(2)流程:发货人拿到正本提单后扫描发给收货人,正常付款后,发货人再将整套提单快递邮寄给收货人,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换提货单提货。
(3)优点: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凭借此方式放货,比其他的方式无单放货风险要小,且没有额外的单证费用,国际海运中多采用此提货方式。
(4)缺点:不适合短途海运,容易导致进口提货迟滞,产生额外的滞期费。
3、SWB(海运单)
(1)定义:Sea Way Bill的简称,是提单的一种放单形式。一旦出了SWB,货权就从Shipper转移到CNEE了,也就是说CNEE可以直接去提货,SWB提货不需要正本,也不需要电放费,对于信任的公司可以采用这种放货形式。
(2)优势:在于出单快,提货快,方便,快捷,比电放会少一个电放费。多用于:全部收到货款后可以出海运单;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专门负责为国外的母公司采购,为了提货方便,可以出海运单。
(3)缺点:一般没办法控制货物。
4、目的港放单
(1)定义:即放货的意思。这种放单方式用得少,在以下特殊情况下,会用到此种放单情况:提单遗失,由发货人写上保函给船公司或者代理放单给收货人;提单出得晚了,而货到了,为了早点提货,也可以采取保函指示放货。
(2)运用场景: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不会用此种方法。
总结区别:
SWB是随船提单,有点类似电放,一但确认做SEA WAY BILL,货到港后,代理就直接把货放给收货人;
而电放的话,就算货到港N久,只要发货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代理放货,代理是不会放货给收货人的;
SWB与B/L的主要区别是SWB没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提单是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指示性提单),海运单不能转让,海运单的提货人只能是海运单上面注明的收货人;
只要收齐客人货款的话,以上形式的放货都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