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士基租赁的5920TEU集装箱船“Maersk Frankfurt”轮在印度海域发生严重火灾,经过多日紧张救援,主要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船东已宣布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这意味着货主将分摊共损的责任。
火灾经过与救援
7月19日,“Maersk Frankfurt”轮在阿拉伯海靠近印度西海岸的卡瓦尔以外约50海里的海域突发大火。该船当时正从印度蒙德拉港驶往斯里兰卡科伦坡,船上载有21名船员,其中1人在火灾中不幸遇难。火灾发生后,印度海岸警卫队迅速响应,派出救援直升机和救援船参与救援行动。尽管面临极端季风的不利条件,救援团队经过连续数日的努力,终于在火灾的第五天成功扑灭了主要火情。然而,救援工作并未停止,印度海岸警卫队继续监测情况,以防复燃,并努力控制闷烧集装箱中的零星火灾。
船舶与货物情况
“Maersk Frankfurt”轮由日本东庆海运株式会社(TOKEI KAIUN)所有,船舶管理公司为香港Bernhard Schulte-HKG LP公司。该船于今年5月30日从日本今治造船丸龟事业本部完工交付,全长254.94米,宽40米,深21.70米,总吨位57872吨,挂巴拿马船旗。事故发生时,该船正被马士基租赁并部署在远东-印度次中国航线上,涉及ONE、阿联酋、X-PRESS等多家船司共舱。6月份,该船曾相继挂靠中国天津、大连、宁波、青岛等港口,首个航次尚未完成。
据印度海岸警卫队提供的初步信息,船上载有1154个集装箱,火灾主要集中在船头的第三到四个集装箱堆上,船尾第五个集装箱堆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马士基在随后的声明中表示,目前无法确认火灾对货物的影响程度,但所有机械、转向和导航设备均正常运行,船舶状况稳定。
共同海损宣布
随着火灾的逐步控制,船东东庆海运株式会社宣布了共同海损的决定。共同海损是海事法律中的一种概念,指在航运过程中,为了维护船舶、货物和其他共同利益而有意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这些费用由所有受益方共同分摊。这意味着,即使货物本身未受损,货方也需要承担因火灾等事件导致的额外费用。
马士基在声明中确认了这一决定,并表示一旦船上集装箱在安全地点卸下,货物将无法继续运输或交付,除非货方通过共同海损理赔员做出必要的安全安排。海运索赔咨询公司W K Webster也在其官网发布了相关信息,表示将根据需要对任何损坏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后续计划
目前,“Maersk Frankfurt”轮位于印度新芒格洛尔以西13海里处,正在向外水域行驶。根据马士基官网的最新船期表,该船计划于7月30日抵达科伦坡,并继续其后续的航程安排。然而,由于共同海损的宣布和火灾对货物可能造成的影响,后续的货物交付和运输安排将面临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
由于该船载有中国出口货物,货主货代企业需及时与船公司取得联系,了解货物受影响情况,以安排后续运输计划。
关于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当货轮发生共同海损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货物所有人应提供共同海损保证金,以便理算人对损失进行赔偿。货运代理企业可能需要垫付保证金等费用,并有权向委托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