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政策概要
Q1
什么是跨境电商?
答:跨境电商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Q2
什么是跨境电商出口企业?
答: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Q3
什么是跨境电商综试区?
答:跨境电商综试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
Q4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吗?
答:可以。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条件时,可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政策。
Q5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答: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汇、外贸型电子商务出口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内容相匹配条件时,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Q6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答: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在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规定条件,但同时已办理税务登记、通过海关报关出口且购进货物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二是在跨境电商综试区注册并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平台登记出口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出口申报,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