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包装及组装补充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航空货物的收运组装工作,防止因货物破损导致货板坍塌,进而引发飞机货舱设施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此标准。
二、适用范围
经东航系航班出运的货板。
三、依据文件
1. 东航股份《装载手册》
2. 东航股份《货运手册》
3. 中货航《货物运输手册》
四、包装标准
1.所有货物的包装应满足中货航《货物运输手册》2.5.2及东航股份《货运手册》2.2.1的包装一般要求。
2.所有托盘货物外包装显着位置应张贴显示托盘毛重及可堆叠数量的标识
3. 纸箱类货物
(1)纸箱货物不得出现破损,破损的纸箱货物一律退运处理。
(2)纸箱托盘应在托盘纵向及横向棱边使用角条进行加固
4. 木箱托盘
(1)可堆叠层数大于等于1的木箱托盘纵向四棱须有能起到纵向支撑作用的固件,单侧相邻两个固件之间的间隔须小于等于120cm时
(2)可堆叠层数大于等于1的木箱托盘顶部木板须有能起到横向支撑作用的框架、横梁或枕木,堆叠时上层托盘的底部支撑部件应稳固放置于框架、横梁或枕木上。
(3)可堆叠层数大于等于1的木箱托盘接缝处应连接牢固。
5. 钢管类货物
(1)货物应使用铁质包装带捆扎成三角形,成为一件货物后收运。
(2)铁质包装带的数量应根据捆扎后货物的重量确定,重量600KG及以下(含)不应少于三根,之后每200KG增加一根包装带,不满200KG按200KG计算。捆扎须牢固,确保装卸过程中货物不会散开。
(3)钢管口应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专用的软质材料或硬质材料)将钢管的两端完全包裹,包装材料应与钢管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7. 尖锐细长类的货物
(1)直径不超过 40cm 的细长圆柱体货物,尤其是顶端为尖状的货物,应在两端用方形的木箱进行包装。圆柱体货物应使用填充物或宽扎带在木箱内进行有效固定。
(2)木箱内侧与货物端头的接触部分应为质地坚硬的铁板或木板
五、托盘组装标准
1.托盘组装时,码放要整齐、稳定,做到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箱不压纸箱。
2.上下层托盘之间不应出现空挡。
3. 码放时应确保托盘对集装板的压力均衡。
4. 不允许组装倾斜破损的托盘。
5.木箱托盘堆叠,如上层托盘整体底面积小于下层托盘顶部面积,且上层托盘底部支撑部件无法稳固放置在下层托盘顶部框架、横梁或枕木上时,应在两层托盘之间使用合适厚度的挤塑板或其他硬质材料填平缝隙并加垫垫板,垫板厚度应大于等于1cm,垫板面积应大于等于下层托盘顶部面积。如图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