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撤销。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撤销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定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那幺,符合哪些规定的情形可以办理修改或撤销报关单呢?
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手续的情形:
1.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2.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导致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3.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数据的;
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5.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
6.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对应上述不同原因,企业需针对性向海关提供的材料分别如下: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商检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签注海关意见的相关材料;
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全面反映贸易实际状况的发票、合同、提单、装箱单等单证,并如实提供与货物买卖有关的支付凭证以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的其他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
5.《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或者《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6.《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管理方出具的说明材料。
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内容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和下列材料: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
(二)详细情况说明;
(三)其他证明材料。
海关未发现报关人员存在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不予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且说明理由。
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要保持一致。
当海关发现当事人申报有误需要修改或撤销时,会采取方式主动要求当事人修改或撤销报关单。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海关会直接撤销相应的电子数据哦!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海关是如何通知当事人的?在何种情况下会做出撤销?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主动要求当事人修改或者撤销:
(一)将电子数据报关单退回,并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和要求,当事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不得对报关单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二)向当事人制发《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通知当事人要求修改或者撤销的内容,当事人应当在5日内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的内容进行确认,确认后海关完成对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
除不可抗力外,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直接撤销相应的电子数据报关单:
1.海关将电子数据报关单退回修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发送的;
2.对以有纸方式申报的报关单,海关处置完电子数据报关单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的;
3.出口货物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运抵的;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 示
■ 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及其电子数据。
■ 由于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导致需要变更、补办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